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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患者如何实现“优逝”?华西医院姜愚教授 

来源:肿瘤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21

自原卫生部2005年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以来,越来越多的医院已引入该理念。尊重患者意愿是“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及循证医学实践的必要组成部分。患者意愿研究是指在健康需求、各种可选择的健康干预方式或健康结局方面,对患者的愿望、接受度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估研究。现阶段肿瘤患者意愿的现状如何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姜愚教授带领的团队对于肿瘤患者意愿的一些相关研究进展,以期为肿瘤科医护人员提供临床实践参考。

医疗决策:患者不仅仅只是患者

肿瘤患者渴望与自己的医生沟通治疗方案,却因为知识有限或是家属的干预,而少有真正参与医疗决策。我们调查发现,69%的医疗决策是医生单独与肿瘤患者家属沟通治疗方案,单独与患者本人沟通的情况只有9%。有53%的患者认为自己应该参与到医疗决策中,而事实上只有35%的患者真正参与。接近一半(46%)的患者家属实际参与了医疗决策的制定。

参与医疗决策有利于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并更有益于他们的治疗,还能降低患者心理不良反应的可能和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因此,我们提倡在医疗决策中将患者由被动接受治疗者转变为主动参与者。

尚未满足的心理需求很高

恶性肿瘤、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不仅使患者产生一系列躯体症状,也会引起焦虑、抑郁等诸多心理问题。多项临床研究表明心理治疗可减轻中国肿瘤患者的心理痛苦。

我们调查发现57%的肿瘤患者听说过心理治疗,且超过1/3表示目前需要医生给予心理支持,但其中仅2%接受过心理治疗。体力状况较差、接受过化疗以及听说过心理治疗者更倾向于认为肿瘤患者有必要接受心理治疗。此外,半数以上的肿瘤患者认为家属应接受心理治疗。

这提示中国肿瘤患者尚未满足的心理需求仍然很高,同时也应该关注肿瘤患者家属的心理问题。

肿瘤患者如何实现“优逝”?

我们调查了11家医院的570名肿瘤科医护人员,其中74%了解尊严死,98%了解安乐死,有22%不清楚尊严死与安乐死的区别,还有10%认为尊严死就是安乐死。需要注意的是,尊严死对应的是自然死亡,而安乐死的本质是“提前结束生命”。

本研究的被调查者认为:患者提出尊严死的主要原因是“不愿生命质量处于难以接受的低水平状态时使用机器和各种管道来维持生命”。提出安乐死的主要原因是“担忧或正遭受不能缓解的难治性痛苦症状”,表明患者要求安乐死是因为痛苦症状未得到有效缓解所致。相对于安乐死合法化,医护人员更支持尊严死合法化。基于我国安宁疗护还处在起步试点阶段,急需增加安宁疗护供给以缓解生命末期肿瘤患者的痛苦。

“不要抢救”, 在平静中迎接死亡

在中国,“未知生,焉知死”让儒家对生有着强烈追求,却鲜少讨论死亡。DNR (拒绝心肺复苏术)是一种书面的医疗指令,指示在突然的心脏呼吸骤停或其他医疗紧急情况下,不应为患者提供心肺复苏或其他延缓死亡的人工生命支持。DNR指令可帮助患者在临终时得到有尊严的治疗,避免侵入性治疗和潜在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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